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20〕139号)文件精神,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照《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发〔2020〕115号)规定,按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要求进行执行。
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关于公司已报废资产处置建议的议题》(总经理办公会〔2020〕14号),现已完成拟处置设备的价值评估工作,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关于公司已报废资产处置建议的议题》(总经理办公会〔2020〕14号),现已完成拟处置设备的价值评估工作,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评估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是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账外及账内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其中:账外机器设备为清查评估明细表1-43项,办公设备为清查评估明细表1-76项;账内机器设备为清查评估明细表44-51项,办公设备为清查评估明细表77-82项,委估机器设备共51项,办公设备共82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账面原值8.48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委估机器设备主要为万能铣床、三辊滚板机等,大多于2003年、2005年购置,属于报废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委估办公设备主要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大多于2008年、2010年购置,属于报废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现放置在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厂房及库房内,摆放整齐,有专人看管。
(一)评估目的: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账外及账内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需确定拟处置部分账外及账内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的市场价值,为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三)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
(四)评估方法:市场法。
(四)评估方法:市场法。
(五)评估结论: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50(不含税)万元,人民币陆万伍仟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
委托人: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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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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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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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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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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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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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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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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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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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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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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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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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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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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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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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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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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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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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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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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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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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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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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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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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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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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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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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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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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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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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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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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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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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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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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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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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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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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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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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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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报告: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8月30日使用有效。
三、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三、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 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
(三)联系电话:0931-2909554